胡志明主席,(原名阮生恭,学名为阮必成,参加革命后取名阮爱国)1890年5月19日出生于宜安省南坛县,南莲乡,金莲村,1969年9月2日逝世于河内。
胡志明出生于父亲是农民出身的爱国儒家、母亲是农民、兄姐均参加抗法战争及被捕入狱的家庭。
1911年6月3日,他离开祖国走出了世界,曾经当过帮工杂役,参加过许多国家的人民革命运动,同时也不断为越南民族的独立自由而斗争。胡志明是第一个越南人支持十月大革命,并从马克思列宁主义中找到了殖民地国的人民和工人阶级解放道路。
1920年,在图尔大会上他参与成立法国共产党。1921年,胡志明参与成立法殖民地各民族联合会,发行“Le Paria“报(1922年)。1923年,胡志明被选入国际农民协会。1924年,他参加了国际共产的第五次代表大会,被指定为东方部常务委员,直接负责南方局的工作。1925年,他还参加成立亚洲被压迫民族联合会,同时出版了《法国殖民制度的罪状》(出版于1925)和《革命之路》(出版于1927)二本名书。
1925年,他在中国广州成立了越南青年革命同志会及其领导核心的共产团,培训共产干部旨在领导此会以及将马克思列宁主义传入越南。
1930年2月3日,胡志明在香港九龙主持成立了越南共产党,此次会议已通过了由胡志明起稿的简略政纲、简略策略及党章。胡志明号召借此之际成立越南共产党(后改名为印度支那共产党、越南劳动党、现为越南共产党)。自1930-1940年,胡志明继续为越南民族解放事业而斗争。
1941年,胡志明返回祖国,召集印度支那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确定救国道路,成立了越南独立同盟会(简称越盟),组织解放武装力量,颁发根据地政策,领导人民进行局部起义,准备进行全国起义抢夺政权。
1945年八月革命胜利后,于1945年9月2日,在河内巴亭广场,胡志明宣读《独立宣言》宣布成立越南民主共和国,全国进行自由选举,成立国会并通过了越南首套《民主宪法》。越南第一届国会一致推选胡志明为越南民主共和国主席(1946年)。
胡志明与党中央领导越南全党、全军、全民打破帝国主义的阴谋,维持及巩固革命政府。
1946年12月19日,胡志明主席呼吁全国进行抗法战争,捍卫祖国的独立自由,捍卫八月革命所取得的成果。
1951年,在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胡志明被推选为党中央委员会主席。在以胡志明主席为首的党中央的领导下,越南人民的抗法战争取得了巨大胜利并以奠边府大捷(1954)而告终。
1955年,北越完全解放后,党中央和胡主席对越南革命事业提出了两大战略任务即在北越实现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同时对南方进行解放斗争,实现祖国统一,在全国完成人民民主民族革命事业。
1960年,在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一致推选胡志明为越南劳动党中央委员会主席。第二届及第三届国会也选他为越南民主共和国主席。
在党中央和胡主席的领导下,越南人民已进行了伟大的抗美战争,同时在北部实现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事业。
胡志明主席已有创造性地将马列主义应用于越南的具体条件,提出正确的道路使越南革命事业不断取得胜利。胡志明创立越南统一民族阵线、越南人民武装力量和越南民主共和国,为加强国际团结作出贡献。他是集体精神、组织意识和革命道德的光辉榜样。
胡志明主席是越南革命的伟大导师、越南民族、工人阶级的敬爱领袖,亦是出色的战士,是民族解放运动和国际共产运动的磊落革命家。
|